发布日期:
2012-05-05
摘要:
茶在周武王是为贡品﹐在晏婴却为低廉之物﹐一珍一廉﹐真是天差地别
晏婴是春秋时期著名的^***家﹐宇平仲﹐后人称之为晏子﹐曾在齐灵公(前581年至前554年)﹑齐庄公(前553年至前548年)时为官﹐在齐景公时(前547年至前490年)任国相。
晏婴在植物研究上看来是颇下了点工夫的﹐譬如“桔过淮南是为枳”的故事和“两桃杀三士”的故事﹐就足以证明这一点﹐前者以桔枳之事回击了楚王对齐人的讥讽﹐取得了外交上的成功﹐后者则仅仅以两枚桃子就为齐王除掉了三个飞扬跋扈的武士﹐取得了内政上的成功。这种智能让后人钦佩不已。
晏子任国相时﹐力行节俭﹐这点却为茶所证实。采集了晏子事迹及其诤谏言词的作品《晏子春秋》中说﹐晏婴担任齐景公国相时﹐吃的是糙米饭﹐除了三五佯荤菜以外﹐只有“茗菜”而已。唐代“茶圣”陆羽把《晏子春秋》这段文字引入了《茶经》中的《七之事》里。
但是﹐已故当代“茶圣”吴觉农对此却不以为然。吴觉农在其《茶经述评》中说﹕
在公元前六世纪的春秋时期﹐居住在山东的晏婴﹐是否能在吃饭时饮茶﹐是很值得怀疑的。这是因为从我国茶区扩展的历史来看﹐在春秋时期﹐除了茶树原产地的西南地区早已有茶外﹐我国的其它地区﹐包括山东﹐是还不可能产茶的。
即使由于他身居国相﹐可能有人把茶作为礼品馈赠给他﹐但在战国或秦代以前﹐基本上还是茶的药用时期﹐晏婴是不可能把作为药物的茶与饭菜同时进用的。除此以外﹐又没有发现关于晏婴饮茶的其它记载﹐自也无法肯定他曾饮过茶。因此﹐陆羽把《晏子春秋》条列入《七之事》中﹐作为春秋时代茶的史料﹐是不适当的。另外﹐‘茗菜’二字﹐有的版本作‘苔菜’﹐认为晏婴所吃的不是茶而是苔菜﹐那就更不应该把这条列入《七之事》了。
古今两位“茶圣”对晏婴吃茶一事看法截然不同﹐煞是有趣。
但更有人认为﹐“茗菜”就是茗菜﹐而不是茶和菜﹐也就是说﹐承袭上文﹐晏婴不是饮茶﹐而是吃一种叫“茗菜”的菜。这一说法的依据是至今云南西双版纳的基诺族等少数民族仍爱吃“凉拌茶菜”。 这种茶菜叶色黄绿鲜翠﹐有咸辣之味﹐又有茶香﹐ 用以佐食蕉叶糯米饭﹐味道非常爽口。另外还有南 方的名菜“龙井虾仁”﹑“碧螺虾仁”?“樟茶鸭子”等 茶菜。远的如果不说﹐近在山东的孔府名菜“茶烧肉”也是一例。
不过﹐茶在周武王是为贡品﹐在晏婴却为低廉之物﹐一珍一廉﹐真是天差地别。但其实今天的茶人既求珍﹐也讲廉﹐品质上求珍﹐茶礼﹑茶道中讲廉﹐一点不偏颇﹐这是今人胜古人之处。